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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我寫了關於『the shared experience of illness(治療失、病人及家屬的故事』這本心理治療的書中兩段話與大家分享,現在再繼續淺談我的感觸。
1、『我的習慣而言,我要求他們兩人都寫一份遺囑~~~同時要求他們在遺囑中表明,願意併除兩個人一健康一重病之間可能引發的扭曲看法~~~~』
2、『未亡人或健康的配偶通常都有很深的罪惡感。我相信,年輕夫婦的親密關係因其中一人面臨威脅生命的重病而發生的齟齬,是造成健康的那一方日後有罪惡感的主因。他們一定還有許多夢想和人生的目標尚未完成,繼續走人生的路,彼此都知道健康的那一方可以在沒有他的情況下,繼續走人生的路,而生病的那一方可能得永遠放棄他的夢想,甚至可能來不及看見故事的結局,這是他們彼此之間既存的鴻溝。這件事隱瞞著憤怒、羞恥和痛苦,且往往是年輕夫婦最難以彼此溝通的痛苦窘境,然而它卻又是他們現實生活的核心~~~』
3、『除了之初有許多人打電話來關心,或親自來探訪之外,就再也沒有什麼人和他們連絡。對年輕的夫婦而言,這種情況屢見不鮮,因為他們同齡的朋友對探病會感到不自在,且會引起感覺自己生命脆弱的恐懼。吉姆和安妮變得不自然,沒有安全感,對朋友的關懷不太信任,因此加深他們的孤獨感~~~』
leon的瘋言瘋語---在第一句中的兩人,是指得了重病的年輕丈夫、以及健康的妻子。不過,我覺得第一句和第二句一併討論比較好。
重病的人雖然能坦然接受自己即將不久人世的衝擊,但是當他孤獨地躺在病床、當夜深人靜之際凝望蒼白的病房,當他注視健康活潑的親朋好友,心靈上仍舊可能會吶喊著,『為什麼這個人是我?!為什麼是我得了這個無法治療的病?!』他有這個權利吶喊,因為誰都不想死,尤其更不想那麼早死!
而所謂要求病患坦然接受,對於說這句話的健康人而言,可能是求他能夠安寧地度過餘生,珍惜剩下的日子,也可能是潛意識裡只為了讓我們自己心安,因為我們懼怕死亡、因為我們無法幫助他、因為我們想要逃避接踵而來的沉重負擔、因為我們不曉得如何來面對他才恰當、因為我們也有自己要過的生活、因為我們更有未完全的目標要去達成。
因此,對於愛他的親屬而言,尤其是渴望白頭偕老的另一伴,很自然地產生一份罪惡感。而患者當然也會自然地萌生恨意,為什麼她能夠繼續在人生的舞台上表演,而我卻必須在下一刻鞠躬下台,我還有好多的夢想和冀盼的戲份要在舞台上表現出來呀!
夢想與目標,是尚未嚐到過多生離死別、世間冷暖的年輕人往前猛衝的原動力,如今看到配偶能夠活躍在舞台上,而自己卻只能躺在病榻上,叫他情何以堪,甚至產生了自責,自己的重病會拖累了她!
因此治療師才要雙方都簽下遺囑,用意在於讓兩人知道,誰都可能先往生,並非是重病的人。現今車禍那麼多,尤其酒醉駕駛的瘋子滿街跑。治安又差,隨時可能遇到持槍搶劫~~~這絕不是特例,只要我們願意去正視社會新聞,就可以獲悉每天有不少人枉死於這些意外。
如此一來,重病患者就能比較釋懷。而另一伴也會減少了份罪惡感。
簽署遺囑只是一種方法,並非絕對。我要提出來的是,我們要去『了解』病患與健康的人雙方可能萌生的心態,而這種心態更是『正常』的表現!因此當我們碰到這種情況時,不是去斥責他們,甚至扛出一堆人生大道理說教,如果他們當下聽得進去,那才有鬼,更恨不得把不懂他們心情的我們那張嘴縫起來!而我們要做的是去溝通,讓雙方將心中的矛盾充份表達出來,更要讓他們知曉人生是充滿意外的,減輕他們的沉重壓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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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eonlin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